工作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所属栏目: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4-30 / 作者: / 来源:本站文字:

办公室在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各类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的组织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材料;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干部的培训、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电办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宣传、信息、翻译、信访、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负责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设调查研究室、组织人事科、行政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翻译科、信访科、老干部工作科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1)调查研究室,联系电话:0991-4679071

(2)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991-4679116

(3)行政科,联系电话:0991-4679105

(4)秘书一科,联系电话:0991-4679109

(5)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991-4679125

(6)翻译科,联系电话:0991-4679110

(7)信访科,联系电话:0991-4679122

(8)老干部工作科,联系电话:0991-4679121


责任编辑: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