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负责编制和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并根据情况变化提出调整意见;
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的法规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汇总整理;
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
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性法规中需要作出立法解释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释草案;
研究并答复有关地方性法规问题的询问;
会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会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负责地方性法规汇编和立法数据统计工作;
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和法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郭军
联系人:郑思思
联系电话:0991-4679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