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9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自觉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稳定,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奋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作出乌鲁木齐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