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成源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乌鲁木齐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