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经2016年8月16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