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19日上午,乌鲁木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县部分自治区、市、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法一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水西沟镇庙尔沟村丝路卡宴宴会厅、板房沟镇八家户村休闲农业园全季草莓采摘园、板房沟村顺鑫龙食用菌农民合作社、琴苑社区北琴2、3、4巷巷道建设项目等点位,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有关乡镇领导、项目运营负责人、大棚种植户情况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乡村振兴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对部分产业项目和产业强镇建设思路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检查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把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责任落实、政策支持、要素保障、考核监督体系,统筹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动法律条例全面落地见效,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质效提升,乡村振兴取得了新成效。后期县人大常委会还要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